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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这个刺客有毛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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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250章 香火悠悠
      是的,又有谁不知道薛平薛大人呢?
      自从圣朝开辟以来,锦衣卫和东厂就是伴随着皇权的庞然大物,自上而下掌控着整个朝政和社稷。
      但是长久以来,东厂因为首领是东厂掌印太监,是皇帝陛下的家奴。
      对于家奴的信任,当然要远远超出对外人的信任。
      这也是长期宦官之所以弄权的根源所在。
      对于皇帝而言,陪伴自己朝夕长大,并且无法生育,没有后代的宦官是天生的的工具人,他们的所有权力都来自于皇帝本人,那么当然没有了皇帝,他们就什么都不是。
      自古及今都说宦官弄权,但事实上,宦官所有的权都来自于皇帝,如果皇帝不想让宦官弄权,那么宦官就什么权都弄不了。
      就算强横如同九千岁,权倾朝野,百官阿谀谄媚,如日中天,真需要解决的时候,皇帝只用写一张小字条递出去,那么这位九千岁也要授首相迎,坐以待毙。
      毕竟普天之下,从古到今,谁都可以做皇帝,男人可以,女人可以,唯独太监做不了皇帝。
      皇帝又有什么不放心的呢?
      这也就是为什么圣朝开辟以来,东厂从来都是位居于锦衣卫之上的存在。
      无他,只是因为皇帝相对于锦衣卫指挥使,更加信任东厂掌印太监罢了。
      但是只有一个例外。
      这个例外就是薛平。
      他是圣朝有史以来最强的一位锦衣卫指挥使,自从当今天禄帝登基起,他就是锦衣卫指挥使,如今天禄帝三十二年,他当了三十年的锦衣卫指挥使,东厂的掌印太监都换了几茬,但是他的位置巍然不动,尽管说他的官职一直在向上升着,从燕京右都督到大都督,再到加虚衔为太子太师,真可谓位极人臣,即使是内阁首辅,宫中秉笔太监,见到他也需要毕恭毕敬行礼。
      不过这样一个位极人臣注定载入史册的朝中重臣,却突然不明不白地暴毙身亡,虽然说天禄帝表现地极为悲痛,并且给了他最隆重的武穆谥号,但是不知为何,从此之后,人走茶凉,渐渐就不再有人提起这位锦衣卫指挥使大人,以至于他之后继任的指挥使姓谁名谁,都渐渐不再引起关注。
      似乎朝堂之上,这个名字都渐渐成为了禁忌。
      而此时,薛铃在薛崇的口中,听到了这个名字。
      薛崇听着盛君千的话语,不由躺在床上苦笑了一下:“没有想到现在还有人记得薛大人。”
      薛铃看着被百断刀压制在床上的薛崇,她不动声色地咬了咬嘴唇。
      自己不认识他。
      是一点都不认识的不认识。
      这没有道理啊。
      薛铃十二岁就是锦衣卫百户了,并且可以自由出入北镇抚司,因为她是薛平的独女,一向被爱若珍宝,父亲的属下,亲信,朋友,故交,没有她不认识的。
      当然,自从薛平死后,那些曾经门庭若市来家中拜访的叔叔伯伯,在最初那场隆重的葬礼之后,便再不曾来往。
      似乎忘记了还有薛平还有这个女儿的存在。
      那些锦衣卫中原本友善的叔叔伯伯,看她的眼神也越发不喜,就像是看到灾星与厄难一般。
      但是她没有见过薛崇。
      从来都没有见过薛崇。
      但这并不是眼下能够说的事情。
      “这不是你要杀青云道人和酒和尚的理由。”薛铃静静说道。
      “食君之禄,担君之忧。”薛崇静静笑了笑,望着天空:“士为知己者死,女为悦己者容。”
      “人以国士待我,我当以国士报之。”
      他连连说出来这三句话,但是意思却是一个意思。
      “我十岁就被薛大人送进了蓬莱阁,悉心栽培,再到二十一岁出阁,如今已经十四年了,自从我出阁之日起,我就已经秘密加入了锦衣卫,成为了薛大人最信任的密使。”
      “再后来,我在这里执行任务的时候,遥遥听到了薛大人死去的消息。”
      “我曾经想回去奔丧,但是因为任务特殊,半步都不能离开。”
      “而之后所发生的那些变化,让我对薛平大人的死开始有所怀疑。”
      “于是终于有一天,我找到了一坛醉红颜,去请酒和尚来喝,我等他喝到半酣,再问道,你知不知道关于薛平大人的事情。”
      薛铃骤然握紧了拳头:“他怎么说的!”
      少女那一瞬间根本控制不住情绪。
      薛崇笑了笑,苦笑:“他说,这件事你最好不要问。”
      “谁知道谁就要死。”
      “我当时就说,如果我偏要知道呢?”
      “他认真告诉我,那我就是想要死了。”
      薛铃听着薛崇的这些话,紧紧咬住嘴唇,她没有继续逼问,因为她大概已经猜到了什么。
      “是圣人杀的吧。”薛铃静静说道,她都感觉不到自己话语中所透出的丝丝冷气。
      “圣人不需要杀人。”薛崇静静说道。
      “当时酒和尚告诉我的是,那位大人知道了一些自己不该知道的事情,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,因此犯了圣人的忌讳。”
      “至于是哪些不该知道,哪些不该做。”
      “就连知道这些的薛平大人都要死,我们这些人就更不该知道了。”
      薛崇看着薛铃的眼睛:“这就是我要杀他们的原因。”
      “你动手了吗?”薛铃问道。
      “当然动手了,但是我没有想到,他们提前已经对我有了防备,我即使动手,但却并不是他们的对手,最终用了手段才拼死逃了出来,还丢了一只招子。”
      “是潜龙丸对吧。”一直在旁边沉默没有开口的霍萤,此时才静静说道。
      薛崇看着这个白衣女子,然后点了点头:“是的,潜龙丸,姑娘也知道?”
      “你没死真是福气。”霍萤静静说道,然后不再开口。
      “这就是你继续在嵩县隐居的原因?”薛铃再问道。
      “是的。”薛崇再点头:“我被打落境界,又身受重伤,原本这等残躯,自然是远走高飞,隐姓埋名为好。”
      “但是我并不甘心就这样离开,所以我就在嵩县住下,私底下散播着关于白云山天不老的消息,虽然说天不老的消息已经流传了几十年前,但是只有近几年来,才更加地有鼻子有眼,并且开始可以吹嘘天不老的对于习武之人的价值,并且我会暗中挑选那些武功最好的人,告诉他们天不老的准确位置,来行驱虎吞狼之计。”
      “他们则被天不老缠住,虽然知道背后有人搞鬼,不过我隐居于幕后,没有人想到曾经的锦衣卫千户,蓬莱阁弟子会自甘堕落在嵩县破庙安心当他的乞丐头子。”
      “大隐隐于市,所以我还是安全的。”
      薛铃叹了口气:“所以说我们也是你驱赶的老虎中的一只?”
      “是也不是。”薛崇淡淡说道:“你们是特殊的。”
      “你凭什么说我们是特殊的?”薛铃再问。
      “姑娘还带着我送给你的那个玉佩对吧。”薛崇问道。
      薛铃猛然想起来,伸手从腰间取下玉佩,只见温润古朴的青玉上,此时正有两道巨大的裂缝。
      “这个青玉佩,是当初我进蓬莱阁时薛平大人送给我的,那个时候就告诉我说,这块玉佩是一位世外高人给他的,可以让佩戴者逢凶化吉,否极泰来。”
      “当时我并不以为然,少年心性,不过这块玉佩当时也着实精致可人,就随时戴在了身边,等到我十四岁那年,一次在山中玩耍,一时不慎跌落山崖,当时我感觉必死无疑,却被一棵松树给救了下来,等到我回过神来,再拿出玉佩的时候,发现上面出现了第一道裂缝。”
      “而第二道裂缝,则是那年我和青云道人酒和尚摊牌的时候,当真是九死一生,即使最终我服下了潜龙丸,也未必能够逃出生天,不过最终巧之又巧,我机缘巧合杀出一条血路,躲过追杀之后,这块玉佩才出现了第二道裂缝。”
      “那个时候我才终于确定,这块玉佩是一块能够让人绝处逢生代人挡灾的神物。”
      “不过那个时候我自以为烂命一条,也就不再将玉佩随身携带在身边,免得浪费那最后一次机会。”
      薛铃抿着嘴:“那么为什么要给我?”
      “因为你是特殊的。”薛崇淡淡说道。
      他没有说为什么薛铃是特殊的。
      但是已经说了这么多之后,薛铃其实心中已经有些相信,他是知道的。
      自己不知道他是谁。
      但是他却知道自己是谁,并且知道自己不知道他知道自己是谁。
      是啊。
      那个小女孩或许没有见过父亲最亲近信任的手下,但是那个手下怎么可能没有见过自己上司唯一的女儿。
      他的这番话,原本那肯定是不打算对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人说的。
      但是因为自己代替他杀了青云道人和酒和尚,证明了自己的能力,证明了当初那个只会哭鼻子的小丫头终于可以站出来独当一面,乃至于可以做到连他都做不到的事情。
      所以这番话便是对薛铃的认可。
      “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。”薛崇笑了笑说道。
      “你可以杀我了。”
      薛铃抿住嘴巴,半晌才开口道:“把刀放开。”
      盛君千看着薛铃,刀纹丝不动。
      “不要让我再说第二遍。”薛铃看着盛君千,冷冷说道。
      盛君千举刀,放下。
      薛崇恢复了自由。
      薛铃将那两瓶血放在薛崇的床前:“我完成了约定。”
      这样说过之后,薛铃转身向着门外走去,随后盛君千收刀跟在薛铃身后,然后是霍萤。
      三个人离开了这间破庙,薛崇看着他们的背影,抬头看了看门外的清辉。
      然后自顾自地笑了起来。
      他笑过之后,起身,将那两瓶鲜血一手抓起,然后来到破庙深处,只见破庙的神像后,另供奉着一尊神牌,上书薛平之神位。
      他上香,然后将两瓶鲜血倒出来淋在地上,然后向着神牌叩首。
      “薛大人。”
      他跪在地上静静说道。
      “您的女儿,再也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了。”
      薛平神牌前的线香,烟火笔直向上升起。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汴梁城中,熙熙攘攘,人来人往,叫卖声不断,酒招下的香气扑鼻而来,远处琼华楼上,一堆莺莺燕燕正在那里二楼搔首弄姿。
      方别平静行走于这番话的集市中,有人不动声色地撞入方别的怀中,然后连声道歉。
      方别就看着对方笑了笑:“以后走路小心点就行了。”
      对方连连点头,然后匆忙地离开方别,走到清净的地方,然后满脸得意地从怀中掏出来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:“好一只肥羊,让我来清点一下今天的收获。”
      这样说着,他手往里面一掏,脸色瞬间一变,伸出手来,只见里面是一把在河边捡到的小鹅卵石。
      这个小偷瞬间气炸了:“穷鬼!没钱就不要穷装啊!”
      说过之后,他将钱袋倒装过来倒了个干净,只见其中都是各种各样的石头,没有一块银子或者铜板,只是那个钱袋看起来还算精致,抱着贼不走空的想法,他气呼呼地将钱袋塞入口袋。
      不过一摸口袋,这个小偷瞬间跳了起来。
      “我的钱呢!”他大声叫了起来。
      他赶紧从上到下将全身给翻了一个遍,发现自己身上的零钱,以及之前半天的收获,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偷的干干净净,他纵横偷界十来年,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。
      从来都是他偷别人,还从来没有被人偷过自己。
      他站在原地绞尽脑汁,始终想不起来究竟是什么时候被人偷了。
      直到最后,才有灵光闪现出来。
      他想起来那个看起来文静客气的小哥。
      对着他静静说道:“以后走路小心点就行了。”
      那一瞬间,他一屁股坐在地上,再也说不出半句话来。
      而另一边,依然在街道上行走看似漫无目的的方别,走到一个卖糖葫芦的摊位前,看着那插满稻草的各色糖葫芦:“这糖葫芦怎么卖?”
      “两文钱一支,五文钱三支。”老伯这样伸手给方别比划。
      方别笑了笑,从口袋中掏出来一个破破烂烂的钱包。
      “那么,全买下来的话,怎么卖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