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介绍 首页

    嫁高门

  • 阅读设置
    嫁高门 第117节
      然后他就记起,他曾教过她写字,随意的几笔而已,都不成字,她却说要拿回去看看,那时他还意外她如此好学,更没想到她会将那纸收起来。
      如今他知道,她并没有很喜欢书法,她真正喜欢的、想钻研的是医术,她当初苦心练字,收下他的笔画,恐怕只是……因为他。
      于是他终于想起旁边那手帕是什么了,那是他曾用过的手帕,他给她的,他隐约记得她说那手帕脏了,洗不掉了,还了他一幅新手帕,但她给他的那手帕呢?
      他怎么想也想不出放在了哪里,可是明明当时他是收下了的……不,他没收,那手帕她是给他了,放在了他桌上,但他好像没有去收起来,后来呢?
      手帕哪里去了呢?
      他不知道,他竟不知道。
      她收藏了他所有的东西,可收来收去,竟然只有这么几样,然后在离开那一日,与500两银子一起投入了流金河。
      一道气血上涌,陆璘“呕”地一下吐出大口的血来。
      门外长喜见了,大惊失色,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屋来,扶了他道:“公子,怎么回事?这是怎么回事,怎么会有血?”
      说着朝外面喊:“来人,来人,快去叫大夫——”
      陆璘伸出手来拦他,示意他不要叫大夫,却久久说不出话来。
      张五吓得又跪在了地上,低着头,身体抖似筛糠。
      陆璘拿出身上手帕来拭去了唇边的血,朝张五道:“你回去吧,这钱就当是我夫人赠你了,布包里面的东西我收回。”
      张五目瞪口呆,半晌也不敢相信他的话。
      他道:“好了,你拿着钱走吧。”
      张五这才确定真是让他拿钱,他犹豫半晌,硬下心道:“小的不敢,这钱还是还给大人,物归原主!”
      长喜急道:“哎,公子让你拿走你就拿走,下去吧。”
      张五茫然看向他,这才连声道“是”,搬了钱箱离开。
      陆璘悲怆地看着门外。
      他知道她曾喜欢过他,是因为喜欢他才嫁给他的,却从来不知道,她如此深深爱过他。
      所谓要500两银子,不过是她的借口,从那一刻起,她决定不再爱他,决定永远埋藏曾爱过他这件事。
      他只觉得口中有一股腥甜味,似乎又要吐出一口血来。
      此时的血,是他欠她的情,而他欠她的,这一世也还不清。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两日后,施菀拿到了太医局发放的金牌,也租好了马车,找禄安客栈掌柜退房离开。
      才与掌柜说完话,转过头,却见石全骑马伫立在马车旁。
      此时石全朝车夫拿出一块腰牌来,开口道:“我乃当朝工部侍郎陆子微大人的护卫,我家大人命我此行随你们一起保护那两位娘子,我有令牌和驿符在身,路上若遇到什么事,也有个照应。”
      那车夫愣了一下,先怔怔看着骑了高头大马的他,又转眼看看施菀和枇杷,顿时惶恐道:“好好好,小人一定好好驾车,把两位娘子平安送到安陆。”
      施菀往这边走来,石全立刻下马,朝她道:“施大夫,枇杷姑娘。”
      施菀开口:“不必你送,我们自己能回去。”
      石全连忙回:“施大夫,这是公子给我下的死命令,我怎么能抗命。”说话间,他往施菀身后抬眼看了一下。
      施菀突然有所感应,转身一看,果然在远处见到了陆璘的身影。
      只是远远能看见,他没有靠近,她也就不能和他说她不要见他。
      这一刻,她又不由自主想起了韦超的事。
      真是他做的吗?韦家会不会觉察到蛛丝马迹,然后怀疑到他头上?那可是真正的皇亲国戚。
      陆璘见她一直看向他这边,忍不住策马向前来,似乎还有话想要和她说。
      可她却突然生起魄力来,立刻转头上了马车,也不去管石全,只待枇杷上马车后就朝车夫道:“快走吧。”
      车夫挥一挥缰绳,驶动了马车。
      陆璘追来这边时,她的马车已经离去。
      “公子……”石全喊。
      陆璘看着远方的马车,苍凉道:“你去吧,护好她。”
      “是,公子。”石全策马朝马车追去。
      马车与石全的马渐行渐远,消失在视线中。
      陆璘突然间不知往哪里去。
      看着茫茫天地,怅然若失,好似身体已被割掉了一半。
      他骑在马上,信马由缰,踽踽独行,一步步晃到了接近南城门的大街。
      远处传来热闹的锣鼓声,没多久,一只送亲队伍出现在街上。彩色的花船,热闹的唢呐锣鼓队,满街洒的喜糖,围观的人比以往都要多,那满眼喜庆的大红更让人感伤。
      陆璘退到了街边。
      他也曾为新郎官,亲娘还是她,可他……却不曾好好感受过那一刻。
      心口只觉再次发痛。
      送亲队伍渐渐靠近,他却看到了奇怪的一幕,前面是骑马戴红花的新郎官,后面却不是大红花轿,而是口扎着红绸带、由十六人所抬的棺材!
      红白事竟在同一场,这是何等的诡异,难怪这么多人围观!
      这时他马下有人问出了同样的问题:“这到底怎么回事,怎么抬着口棺材,这么吓人,这是办丧事还是办喜事?”
      她旁边提菜篮的中年妇人道:“你没听说啊,就前两天的事,这是东边那茶肆家的儿子,与他同街开棋社家的女儿,两人打小要好,一起长大,早早就订了婚,谁知姑娘的父亲前些年没了,她哥哥嫂子非要将她嫁给南宝街开赌坊的那金老板,姑娘不愿意,拿着未婚夫的信物一头撞死了,到死那手都掰不开。
      “这茶肆家儿子也是个痴的,知道了这事,非要照办喜事,娶这姑娘进门,说要埋在他家祖坟里,这不就迎了口棺材回去了,说是到家了先拜堂,拜完堂了就去埋的。”
      问的妇人听得潸然泪下,感伤道:“多好的一对人,竟有这样混账的兄嫂,老天爷也是没眼。”
      “老天爷什么时候睁眼过?她兄嫂眼红那金老板的钱呗,开个小茶肆能赚几个钱,赌坊又能挣多少钱!”
      送嫁队伍从陆璘面前慢慢过去,那喜服的红,那棺材的黑,是如此刺眼,又如此无奈。
      谁也争不过天意,生死两隔是谁也过不去的天堑。
      那他和施菀呢?
      纵使他交待了石全,纵使他早已在安陆托付了所有能托付的人,可他终究是见不到她。
      如果有一天,生老病死将他们永远隔开,他又如何去向她诉说心中的衷肠,如何保留那一丝“也许两人还能再见面”的企盼?
      如果两人真的再也见不了,他又该怎么办?又会有多少遗憾?
      还有什么是比死亡更无望的分离吗?
      他真的要如此认命?
      他明白他的心里,分明是不想的。
      “驾——”他突然策马,风一般往城门而去——他曾自以为是地满怀希望,他曾后悔莫及地颓丧失落,他曾想,如果她真的不再想见他,也许放她自由是对她最好的。
      但如今他觉得不是如此,他曾伤她,所以该由他将她伤口抚平;她曾因爱他而绝望,所以该他来偿还她的爱,让她对他重拾信心;无论是她空付的痴情,还是他们失去的孩子,还是陆家或韦超给她的伤害,这其中痛苦他既然懂,就不该让她继续痛苦。
      他不想放手,而想强求。
      第117章
      身后传来“达达”的马蹄声,石全回头去看,竟见一骑从城门奔袭而来,是公子!
      他“吁”一声,不由放慢了速度,此时施菀也往外看了看,却又收起了帘子。
      马车继续在往前走。
      陆璘骑的是波斯马,其慓悍矫健,远非普通马可比,一会儿就追上石全,从石全身旁掠过,又追上了马车。
      “菀菀——”
      马车夫听见声音,将马缓缓停了下来。
      马车还在路上缓行着,陆璘在马车旁边道:“菀菀,你下车,我有话和你说。”
      施菀在车内撩起了帘子,淡声道:“陆大人,我想我们没什么好说的。”
      “你没有,但我有。”他回。
      施菀朝车夫道:“许师傅,不用停,走吧。”
      车夫还没回应,陆璘道:“我见过了张五,他捞起了你扔在流金河的箱子,我明白了一切;接下来,我要说说前年除夕的事——”
      “陆璘!”施菀不由叫住他,而他在马车外平静看着她。
      两人这么对视着,最后施菀从马车下来,陆璘也下马,随后将缰绳扔到了石全手中,往旁边草地上走去。
      施菀跟上。
      走到声音传不到马车那边去,施菀才道:“陆大人,不管你明白了什么,都与我无关,我说过不要再见,你这样我不知道你要做什么。”
      “很明显,我要你爱我,我要娶你。”他看着她说。
      施菀顿时被他堵得没了话,半天才道:“这些话我们说过许多次了,没有意义。”
      “怎么没有意义?”陆璘道:“你曾爱我,证明我是一个会让你动心的人,我深爱你,既然相爱,为什么不相守?人生苦短又无常,我不想虚耗。”
      施菀回答:“我不爱你,为什么要和你相守?陆大人的话真好笑。”
      他立刻道:“爱哪有那么容易消逝,如果容易,你就不需要扔掉500两银子。你不是不爱,你只是不想重蹈覆辙,但今日的我并不是昨日的我,我不是那条覆辙之路。”
      “但既曾‘覆辙’,有别的路走,我为什么还要去走它?”
      “是有别的路走,可你没走,你只是待在原地未动。”
      施菀急道:“我就乐意待在原地不动,只想做个大夫,不想谈情说爱,不想嫁人。”
      “不,人生来就有情、有爱,只要是人,就不能断情。”陆璘沉声道:“菀菀,如果你如今已嫁人生子、生活如意,我会藏起我的感情,不会来打扰你,可你没有,你既没有丈夫,我为什么不能求娶你?”
      施菀不想说了,转身欲走,他一把将她拉住。
      “韦超的事,不知你是否放下,他如今已死,你不必再将他放在心上,我怕你因此事而留伤痛。”
      施菀看他一会儿,突然问:“他的死和你有关?”